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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1-07 查看次数:560

1.每学期初根据学校和学院工作计划,结合本教研室实际情况,制订详细的教研室工作计划(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科研和业务进修等)、教研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学校以及学院教学管理规定,协助学院院长落实教师教学任务;组织本教研室教师讨论和编写教学大纲;选择适合本学院学生使用的教材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详细的教学进度计划。做好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安排工作。

3.协助院长做好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4.协助开展新专业申报和专业建设工作。

5.建立听课制度。除配合学院进行教学检查和评估外,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性听课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听课记录表作为教学档案交教研室存档。

6.及时掌握教学动态和教学情况。除自己听课外,每学期还应在教研室内组织观摩教学或教学交流、研讨并进行课后讲评,共同探讨教学方法的改革。

7.抓好课程建设。按照优秀课程标准进行建设,形成课程教学组织的网络化、模块化、现代化。

8.对课程考试严格把关。认真审核试题、参考答案及成绩单登记表。

9.坚持开展教研活动。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探讨;对课堂讨论、实践教学、辅导答疑、考核等各教学环节的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0.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带头并组织教研室成员积极申报科研项目。在科研项目研究中,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形成团队合力,力争发表较高水平的科研论文。

11.努力探索教材改革,积极组织教材的参编与合编任务,不断培养本教研室教师的专业知识结构与体系。

12.积极参加校内外、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主动调研兄弟院校的专业建设水平,相互交流,建设与培养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业。

13.掌握教研室人员的工作情况,配合学院制定和落实教师培养计划,包括学术方向、专业发展方向、培养任务、培养时间、培养标准和要求,定期检查落实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所采取的措施落实情况。做好老、中、青教师的传、帮、带工作。

14.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